近日,辽宁省公布了关于2016年艺术类高考招生简章,简章明确,2016年辽宁省艺术类招生在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类三个类别实行省统考。其中,2016年辽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将于2015年12月23日开始举行,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根据简章,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考。该省2016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文化课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2016年辽宁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舞蹈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音乐舞蹈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考点院校网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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