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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考生可多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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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未修满规定的144个学分或学业水平考试有1科以上不及格者,不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而是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校,作为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012年3月30日至4月1日,辽宁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高二在校生中举行,无论文科生,还是理科生,考试科目都一样,均为10科,文理均考。只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以上,且考查科目4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
  据了解,首次学业水平考试中,省级重点高中学生全科通过率较高,能达到百分之八九十,而市级重点高中通过情况并不乐观,有的学校全科通过率不足一半。“文科生没有通过化学、物理等理科科目的比较普遍。”沈阳的一位市级重点高中教学主任介绍。
  按照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学科的考生,可于下一年参加补考。但补考将于2013年3月末举行,此时这届学生已处于高三最关键的备考时期,上一年未及格科目的通过可能性变得更小。家长们非常关心,如果不能全科通过学业水平考试,会有什么不良后果,能对高考造成什么影响?
  昨天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家长们的关切,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要求修满144学分,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考试科目、测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全部及格,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未修满学分或学业水平考试有1科以上不及格者,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学科的考生,可于下一年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换发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补考学生需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报名,补考次数不限。
  通知中还明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校,作为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也就是说,学业水平考试情况是否会影响高考录取,将由各高校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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