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可能将要调整,相关调整意见将于今年底报送。今年年底前,沈阳还将研究制定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相关意见。
按质定级 按级收费 分级管理
根据沈阳市政府最近出台的相关文件,沈阳将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动态调整机制,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核算成本价格,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意见。
按照“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保育教育成本、政府投入、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使保育教育费标准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相关性。
对于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由相关部门以合同约定、政府指导价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送当地发展改革(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2018年12月底前 公办园幼儿数达53%以上
沈阳市将开展“沈阳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先行区”申报工作,鼓励各地区先行先试,市财政对确定为改革先行区的区、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根据文件要求,到2017年各地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8%以上。同时,沈阳市将完善现有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或研究出台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政府、家庭合理分担办园成本的机制,逐步解决“入园贵”的问题。
2018年12月底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53%以上。
2018年12月底前,政府对农村幼儿园的运行投入占比达到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水平的60%以上,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今年年底前制定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相关意见
2016年12月底前,沈阳市教育局将牵头研究制定沈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相关意见。
2016年12月底前,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的摸底工作,摸清基本情况;2017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沈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交付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土地获取、规划审批、投资建设、使用验收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以及部门职责、衔接步骤等。
2016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现有公办幼儿园扩增学位、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租用适当场所举办公办幼儿园以及购买民办学位等财政支持政策。
2017年6月底前,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完成当地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市)编制完成本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
此外,继续将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列入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及时补充配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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