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6年心理咨询师考试综合评审在5月底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保证此次全国(省)统考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综合评审顺利进行,辽宁对评审安排做了详细安排。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下面为大家介绍辽宁心理咨询师评审通知。
一、总体安排
(一)综合评审涉及一级企业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2个职业等级。
(二)根据考生地域分布情况,分别在沈阳、大连两个考区设置综合评审考点,其中大连考区负责组织通过大连市、营口市鉴定中心组织报名的心理咨询师考生,其余考生的综合评审在沈阳考区组织实施。
(1)沈阳考区考点:慧园大厦(慧园宾馆)10楼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3号(新诚大B座)
(2)大连考区考点:大连商业学校8号楼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号;
二、具体考务安排
1、综合评审时间及分组安排
考区 | 综合评审项目 | 日 期 | 评审 时间安排 | 成绩 统计时间 |
沈阳 | 心理咨询师(2级) | 5月30、31,6月1、2、3日 (10组/天) | 上午 08:30 —12:00 下午 13:00 —17:00 | 6月14、15日 |
企业培训师(1、2级) | 6月1、2日 (1组/天) | |||
大连 | 心理咨询师(2级) | 6月4、5日 (6组/天) |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外籍人士持护照、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参加综合评审,缺少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评审。
2、考生应于评审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备考,超时责任自负。在评审开始60分钟仍然未到达考场的,视同缺考,不予安排补考,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严禁考生在评审现场泄露个人信息,严禁穿着带有明显职业信息的制服(如军队、司法、路政等行业制服),和佩戴有明显职业信息的配饰(如军队、司法、石油、交通等行业的领章、肩章等),如有泄露个人信息、扰乱考场秩序以及其他不合适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等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4、参加综合评审的组别、时间确定后,不予调整。
5、请各市鉴定中心,各统考报名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通知考生做好评审前准备工作,并要求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违者将严格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以上是对2016辽宁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信息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方面的信息请关注唯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