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二级建造师的成绩一般情况下客观题是不允许进行复核的,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会按照复核的要求进行,而如果是主观题需要进行复核,那么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核查的手续,逾期是不予受理的,具体的办理办法,唯学网小编已经整理如下,详见下文。
如果考生对于自己成绩有任何异议的,可以进行成绩的复查。为进一步加强考生申请复核考试成绩的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相关要求,流程为: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核查范围仅限于: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辽宁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申请手续:
(1)、考生本人来我考试局填写核查成绩人员情况明细表。
(2)、申请核查的考生同时递交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局将在受理期截止后报上级考试机构核查成绩,待上级回复后通知考生。
以上就是关于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的相关内容,考生如若获知其他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所有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唯学网小编会在第一时间为考生发布相关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道。